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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产证押给了他人 他又把房产证抵押给抵押公司 抵押公司放的利息很高 请问这个债我是否要还?

我的房产证押给了他人 他又把房产证抵押给抵押公司 抵押公司放的利息很高 请问这个债我是否要还?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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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热心网友

    法律规定超过36%年化的是不用还的,低于其下的还是要还的,对方会有法律效应的。可惜没有早点遇见你,我这全款抵押,可以做到市值的8成,利率可以做到5厘5,十年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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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5 热心网友

    国家法律规定超过基准利率4倍则算高利贷。2018年的基准利率为4.9%,4倍利率则为19.6%,年率超过19.6%,算高利贷。如1万元的借款,利息一年不应该超过 1960元,超过部分算高利贷。最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上指出,民间借贷不允许年利率超过36%,如果超过这个标准的利息就是无效的。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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