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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在保定市某小区租住的房子,交了1000元押金,房东却拒不给退,此事该如何处理?

律师您好,我之前在某小区租住的房子,交了1000元押金,后因小区意外起火,导致房屋内部部分设施被烧毁,但起火原因与我无关,我自己也是受害者,因无法再继续居住,遂搬离了原来的小居,但是租房押金和未到期的剩余房租,房东却拒不给退,原因是自己没有得到相应的赔偿,但此事却与我无关,现在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问题,想详细咨询一下,此事该如何处理?

全部7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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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c 热心网友

    那不是合同有体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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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7 热心网友

    严格来说要按照合同约定执行的。但都可能退一部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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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 热心网友

    合同里面是咋么提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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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z 热心网友

    这个应该是退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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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c 热心网友

    看你合同怎么写的,一般都是一年合同期,过了一年给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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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7 热心网友

    您签的合同有效期是不是一年,如果满了一年押金是可以退的,如果没满一年,就要双方协商了。有的房东好说话看看有没有损坏的地方,没有就退了。有的房东就是按合同说话办事,也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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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9 热心网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二百一十八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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