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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同意想打官司,请问我应该准备什么材料呢,想问一下流程和费用的问题,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你好,我在厂里工作了二年零九个月,平均月工资为4600元,现在公司准备搬厂找我协商赔偿,赔偿金额为一共4500元,我不同意想打官司,请问我应该准备什么材料呢,另想问一下流程和费用的问题,因为拒签公司要求我们上五天八小时,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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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7 热心网友

    1.现在你们工厂要搬迁到外地,属于《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3项情形:(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单位应当对不接受工厂搬迁的员工进行补偿,解除劳动关系。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3.因此,根据你的情况,你不同意搬迁,那么可以解除劳动关系,获得12个月工资数额的补偿。4.劳动纠纷实行仲裁前置程序,需要先申请仲裁,不服裁决结果才能提起诉讼。5.注意一年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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