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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非城镇户籍青岛单位离职员工,想要取出公积金。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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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东涛 经纪人

    潍坊公积金离职提取 条件: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半年以上未再就业或新就业单位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材料:①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包括委托配偶提取)的还需提供由委托人(提取申请人)、被委托人(到现场办理提取手续人)签字并按手印的《潍坊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委托书》。 ②提供用于接收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的银行账户(一类借记卡或存折),必须提供住房公积金所有人的银行账户,不得提供受委托人或其他人的银行账户。 ③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必须在材料载明日期半年后申请提取。能够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的可随时申请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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