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网 > 北京房产问答 > 北京其他 > 北京法律纠纷 > 平改拆迁后,按相关政策规定,开发商应该给怎样的赔偿?是不是我可以向开发商 提出要按底商的价格赔偿的

平改拆迁后,按相关政策规定,开发商应该给怎样的赔偿?是不是我可以向开发商 提出要按底商的价格赔偿的

平房,平改拆迁后,按合同规定应在2007年给两套新房,但在合同期内,只给了一套;另外一套直至今年2月份才给钥匙。我想请问律师:一,按相关政策规定,开发商应该给怎样的赔偿? 二,在2007年后,由于道路规划,我家平房的位置,现在已 经成为临街的房子,请问律师,是不是我可以向开发商 提出要按底商的价格赔偿的

全部2个回答

  • 头像
    英***鹏 热心网友

    好像不可以

  • 头像
    z****2 热心网友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主体资格有效、意思表示真实和符合法律法规政策法规等三个有效条件。一、合同当事人应该符合主体资格。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备能够以自身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并且承担义务的资格。《民法通则》规定,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禁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参与。为了维护房屋交易秩序,现行法律和政策对房屋买卖当事人设定了一定条件和限制,应该符合特定要求。二、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表意真实。按照现行法规和司法解释,民事法律行为应当是当事人真意表示的结果。由此看来房屋买卖合同只有在自愿和平等的基础上进行签订,方可以真正实现双方当事人的利益理想。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无权代理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等,原则上视为无效合同。三、房屋买卖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房屋买卖行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违反社会公共道德。例如,在房屋买卖活动中,我国法律法规清楚表明,房屋买卖双方不得买卖土地,不得买卖拆迁房屋等,出现此类情况,视为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共 2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