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网 > 北京房产问答 > 北京其他 > 北京装修 > 商品房收房标准:警惕质量陷阱

商品房收房标准:警惕质量陷阱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 热心网友

      一、国家法定标准   1.在收楼前,开放商会给业主发放入住通知书,通知书上附有交房时限(一般是在开放商基础通知书后的30天内)。购房者接到通知书后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开发商是否按照合同如期交房,如存在逾期交房,购房者应向开发商提出处理意见,并视情况决定是否前往收房;二是如果开发商按时交房,或购房者决定前往收房,则最好按照通知书上的约定安排好自己的时间,如期前往收房; >   2.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确认合格;取得当地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小区道路畅通,已具备接通水、电、燃气、暖气的条件;  3.弱势群体在以下十种情况下可拒绝收房:  (1)不具备“小区道路畅通,已接通水、电、燃气、暖气的条件的”;  (2)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的:  (3)不提供《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的;  (4)开发商无故比原合同约定延迟交楼,经购房人催告后超过三个月交房的;  (5)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的;  (6)开发商经批准改变商品房规划设计未经买家认可的;  (7)不能提供有资质的测绘部门房屋面积实测数据的;  (8)合同没有约定,且房屋实际交付面积比原合同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不含3%)的,可拒绝收房,并解除购房合同;  (9)经符合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核验,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确实不合格的;  (10)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 >   二、购房者收房注意事项   1.要查看房产证,售房合同书,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验收合格证是否齐全;  2.了解公摊面积,防止开发商侵占;  3.检查墙面、地面、水电、强弱电的质量以及房屋整体结构和防水措施是否过关;  4.对于问题不是太严重的可以列出清单并要求开发商限期处理;如果质量问题比较严重,购房者可以考虑不收房,并向开发商提出明确的限期整改要求;如双方有争议,则再请专业机构进行鉴定。  以上是关于商品房收房标准的详细事项,购房者可以在入住前仔细了解,警惕陷阱。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