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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房屋买卖合同上没有写明送任何家电,请问中介的职责包括去帮我要到尾款吗?>如果要打官司是怎么处理呢

您好,我想请问一下,交房的时候,我们房屋买卖合同上没有写明送任何家电,现在下家却说(电话、煤气热水器、脱排、煤气灶、空调)是房屋附属设施或是属于固定装修内包含的内容,以此为借口不肯付尾款,而且现在物业和煤气都已过户完成,请问现在怎么办?房屋附属设施或是属于固定装修国家有明确的定义吗?而且当时中介来的人什么也不懂,尾款还没收呢,就让我去办了过户,什么手续都办好了,现在出了事情什么也不管,老让我去和下家协商,请问中介的职责包括去帮我要到尾款吗?如果要打官司是怎么处理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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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了解ta 头像
    赵梅娟 经纪人

    1,首先,明确固定设施是什么?顾名思义是固定的已有的设施,不能移动的门,窗、暖气、内嵌式空调、马桶、水池等属于这一类。买家所说燃气灶,空调,电话均属于可以移动的设施。 2,中介没收尾款就给过户这样的情况,常见于买家贷款的情况,因为银行必须等过户后拿到新房本才会给房东放尾款。如果是没有贷款也没有尾款资金监管,那只能先过户后给钱。 3,如果交易找规模大一点的公司,安全有保障。再有如果买家是在是以一些莫须有的原因要求不付尾款,中介也是只能尽量协助您催促买家按约定支付,中介能怎么样人家? 4,如果要打官司,就找一个专业的房产律师,起诉他违约,要求按约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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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4 热心网友

    交房,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开发商的主要义务,同时也是房屋毁损、灭失风险由开发商转移至购房人的标志。所以,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一定要对交房条件、交房期限等作出详细的约定。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八条对于交房条件有几种备选项: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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