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房产网 > 深圳房产问答 > 深圳贷款 > 深圳过户更名 > 我和他再婚后,一起购买了他们单位的经济适用房,到现在已无欠账,房产证是

我和他再婚后,一起购买了他们单位的经济适用房,到现在已无欠账,房产证是

我和他再婚后,一起购买了他们单位的经济适用房,到现在已无欠账,房产证是他的名字,但尚未办下来,我们婚前各自有一个小孩,现在性格不和,应如何分割?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e****3 热心网友

    1.离婚时,一方已经继承的遗产分割  (1)一方继承的财产的分割  如果离婚时,夫妻一方已经继承的遗产,即根据《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即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的除外)。  该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婚时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遗嘱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遗产的分割  如果配偶一方继承的遗产,被继承人留有遗嘱,明确指出只归夫妻一方,那么,该遗产属于夫妻一方的遗产。夫妻离婚时,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2.离婚时,一方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但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由于遗产没有进行实际分割,还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待到实际分割后,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才能进行分割。因此,《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5条明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