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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丽兹公馆规划太差,吃饭都没地方,配套跟不上-福州

你好,闽侯上街镇博仕后官邸小区2013年动工至今,主体建设完成,但未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未达到国家要求的交房标准,开发商、置业顾问就忽悠业主提早交房,请住建局查明该小区是否有竣工验收备案表。小区没有通煤气,业主生活不方便,上南路坑坑洼洼,逢雨必涝,无法出行。提早交房的业主,天之娇物业违规同时收取一千元的装修押金和五百元公摊水电费和半年物业费,请相关部门核查装修押金的费用收取是否合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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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4 热心网友

    1、目前装修押金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禁止,是当事人双方为保证合同履约而约定的,体现双方意愿的契约精神,因此是双方自愿现物业公司收取装修押金,目的是约束小区业主在装修时不破坏建筑的主体结构,保证全体小区业主的利益,但物业公司应与业主签订《装修保证金协议》,待业主装修完毕应退还给业主双方应协商签订合同方可收取,不得强制收取已要求物业只有在与业主协商签订合同情况下才能收取装修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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