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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怎么样才能受理企业个人房产纠纷?_山西太原

1993年(25年前)因工作调动(调入新单位又分配购买一套56平米住房),我将1988年原单位购买的56平米房原价卖给他人,时至今日已经催促过买房人好多次让他办理过户,但是该人就是不过户一直沿用我的户名,导致我名下有还有这套房的虚名,我想再购房因为有他这套挂我虚名的房子,造成我不能改善居住条件,这个人就是不过户,我想起诉他,可是法院说是不受理企业房产纠纷,我这是有冤情得不到说理的地方,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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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按主管部门规定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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