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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策自相矛盾?-“原规定房款全部付清的借款人,贷款资金可以拨入借款人帐户,调整为贷款资金[威海]

“原规定房款全部付清的借款人,贷款资金可以拨入借款人帐户,调整为贷款资金一律划入售房单位(或售房人)在银行开设的帐户内。” 新政策的这一条既然房款全部付清了贷款还打到售房单位账户,那不给借款人增加麻烦吗?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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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6 热心网友

    你好,此政策是省住建厅、财政厅及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共同发文的。为防止挪用、套取贷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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