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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纠纷 我和房东订的是提前一个月交房租押一付三,日期为15号,但六月十五号时房东并未来收取房租,18号才来的,当时我就把房租交给他了,过了两天房东以我晚交三天房租为由要

我和房东订的是提前一个月交房租押一付三,日期为15号,但六月十五号时房东并未来收取房租,18号才来的,当时我就把房租交给他了,过了两天房东以我晚交三天房租为由要收取我两个月的滞纳金,如果不交就要在五天内搬走,同时还要收取我的滞纳金,等于是在我下一季度的房钱里扣掉两个月的钱,这样合理吗。(合同中确实规定如延迟三天即扣两个月房租作为滞纳金)同时房东还威胁我。如果我不交滞纳金,也不搬走就要找人来把我的东西扔出去,我这个月的租期还没到他有权这样做吗。现在等于我如果继续住下去就要再交两个月的房租,如果不住房东就得在我下个月的租金里扣掉我两个月的房租,并且还得立即搬走,不管我这个月的租期到没到。(由于它是要求提前一个月交下个季度的房租,实际上还有一个月的时间才到租期)请问我该怎么办。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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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对这种人态度一定要强硬,不能示弱。不用理会他们,如果他们觉得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伤害,告诉他们去起诉您。合同到期以后他们不支付押金的话可以不退房延长居住时间。如果他们强行入户,可以报警,然后说丢失东西或者损失东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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