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房产网 > 广州房产问答 > 广州贷款 > 广州过户更名 >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父母有一套动迁房(2007年动迁),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我母亲的名字,动迁之前宅基地的名字是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父母有一套动迁房(2007年动迁),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我母亲的名字,动迁之前宅基地的名字是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父母有一套动迁房(2007年动迁),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我母亲的名字,动迁之前宅基地的名字是我父亲的,老宅的房子是我父母结婚之后造的。现在父母离婚2年多想要卖掉这套房子,而我父亲却想要卖掉的房款的80%只给我母亲20%,这个要求合理吗?这套房子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 热心网友

    这套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你的描述,你父母已经离婚两年了,但是对于双方之间是否有离婚协议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划分并不清楚。因此,如果双方当初并无离婚协议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划分的话,视为双方共同拥有,即对于财产的所有权一人一半。在上述的基础上,你父亲的做法并不合理,但如果你母亲同意的话,那也是合法的了。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