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房产网 > 广州房产问答 > 广州贷款 > 广州过户更名 > 我03年买了一套商品房,房产证是写我和(母亲、继父),一直由我来还银行

我03年买了一套商品房,房产证是写我和(母亲、继父),一直由我来还银行

我03年买了一套商品房,房产证是写我和(母亲、继父),一直由我来还银行款。08年我结婚后,商品房被哥哥一家住了。我想回来住,该怎样办理呢?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 热心网友

    1、婚前房产证加上另一方的名字,这种也是共有房产,但不是以夫妻关系为基础的共有,如果未结婚要求分割财产,则按照一般共有的原则进行,具体视房产证上你们的份额计算,如果是婚后加上的,一般属于夫妻共有,则分割时,对半分;区别在于存在共有的前提不同;2、具体要到那里去办理要看你们那边管辖的房地产登记部门是哪个了,具体可以咨询您买方是的房地产开发商或者(一手房)或者中介(二手房)。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