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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商品房住房转让手续费应该由谁缴纳?[西安]

2009年在文艺北路购买金色城市小区新建住房一套,2012年交房,最近房产证已经办理好,开发商通知我们去领证,在领证的时候要我们业主缴纳工本费80元外,还要我们业主交每平方3元的手续费,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规范住房交易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1号文件,这个手续费不是应该由转让方也就是开发商缴纳的吗,为什么要我们交,请问开发商这样做合法吗?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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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s 热心网友

    一般转让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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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7 热心网友

    您好!陕西省物价局、建设厅陕价费调发[2002]62号文规定,新建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转让手续费由转让方承担。如果开发企业存在不合理收费,您可向物价主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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