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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协议 因出租方底层店面还未建好,租赁方看中此店面,和出租方商谈好,等建好后已每月多少钱成交,先付定金,协议双方都签字确认,协议各执一份,而现在店面已建好,按照协议出租

因出租方底层店面还未建好,租赁方看中此店面,和出租方商谈好,等建好后已每月多少钱成交,先付定金,协议双方都签字确认,协议各执一份,而现在店面已建好,按照协议出租方应该已此价格成交,但出租方反悔这个价格,要求租赁方增加价格,不然想出租给别人.请问之前所签的协议有效吗?若出租方又出租给高价者,之前的租方是否应该得到赔偿.(注:协议上并没有写到如出租方反悔因付给租赁方的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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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热心网友

    你好,这种协议是有效的,如果出租方又出租给高价者,则之前的租方有两种选择,一种是双倍返还定金,另一种是如果在类似地段以高价承租另一店面,则可以要求违约的出租方赔偿承租方因此多支出的费用,同时返还定金。两种选择主要看是双倍返还定金或者赔偿费用加返还定金哪一种更高,但比较现实好操作的是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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