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房产网 > 梅州房产问答 > 梅州贷款 > 梅州过户更名 > 但现在已经受理房产证过户了(国土证已过到我名下)现在卖方又不愿承担多出的税费,一定要到法院起诉吗?

但现在已经受理房产证过户了(国土证已过到我名下)现在卖方又不愿承担多出的税费,一定要到法院起诉吗?

律师:你好,我在梅州卖了一套二手房,我是首次购房,原来在签合同时卖方说自己也是首套房,且在合同中也有注明如不是首套房所产生的费用由卖方负责,但现在已经受理房产证过户了(国土证已过到我名下),准备交税了,但查到卖方不是首套房,现在卖方又不愿承担多出的税费,我该怎么办?一定要到法院起诉吗?

暂无回答

别着急!专家正在赶来回答问题的路上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