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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俩人去房地产交易中心签订了房产买卖合同,现在母亲提出该房产原为夫妻共有财产,因此要求撤销房产买卖合同

一个家庭,父亲收入较多,母亲收入微薄,家中诸事皆由父亲做主。前几年父亲购买了一处房产用于出租,房产证上只有父亲一人名字。2个月前父亲决定将该处房产的产权送给儿子,为节省过户费用,父子俩人去房地产交易中心签订了房产买卖合同,用买卖的形式办理了过户手续,父亲书面承诺不向儿子收取房款,儿子则支付了所有过户费用(契税等)。不久儿子拿到只有儿子一人名字的新房产证。现在母亲提出该房产原为夫妻共有财产,父亲一人无权送给儿子,因此要求撤销房产买卖合同,将房产产权恢复至原先状态。请问律师母亲的要求能否得到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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