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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条件? -您好,我于2012年4月入职烟台,开始在烟台缴纳公积金,于2012年7月开始在宁[烟台]

您好,我于2012年4月入职烟台,开始在烟台缴纳公积金,于2012年7月开始在宁波缴纳公积金,同时停止在烟台缴纳;我现在将公积金转至烟台开始缴纳,那么能否现在能否使用公积金在烟台贷款买房?需要什么样的特殊手续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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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您好!首先要确认在烟台的账户已重新启用,再将宁波缴存的公积金余额全部转入烟台账户内,并由宁波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缴存证明,连续满一年且间断不超过三个月的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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