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网 > 北京房产问答 > 北京租房 > 北京租房准备 > 租房托管 我与一家房屋托管公司签订租房合同,交了四个月的租金和押金,但刚住不久,房东来和我说他和房屋托管公司也签有合同,但是到期没有给他打款,而且联系不上,可能是已经捐款

租房托管 我与一家房屋托管公司签订租房合同,交了四个月的租金和押金,但刚住不久,房东来和我说他和房屋托管公司也签有合同,但是到期没有给他打款,而且联系不上,可能是已经捐款

我与一家房屋托管公司签订租房合同,交了四个月的租金和押金,但刚住不久,房东来和我说他和房屋托管公司也签有合同,但是到期没有给他打款,而且联系不上,可能是已经捐款潜逃,房东让我重新交租金,否则搬出去,请问是谁的责任?我是否应该重新交房租或者搬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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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9 热心网友

    你有权利继续居住。因房主与中介有托管合同,中介收取房租等同于房主收取房租。中介已经向你收取了房租,等同于房主已经收到你的房租,房主物权要求你再付租金或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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