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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1974年因外出工作将户口从原籍迁到市里,平改后根据宅基地面积给予安排楼房。我能否得到老家宅基地的一部分呢?

我家住唐山市丰南区胥各庄,共有兄弟3人,有一所宅院。我于1974年因外出工作将户口从原籍迁到市里,老院的房子归两个弟弟居住,兄弟3人对该宅院从未进行过分割。地震后他们都在原地基翻盖了新房。现老家正在进行平改,平改后根据宅基地面积给予安排楼房。两个弟弟对老院进行了分割,这里面没有我的份额。我能否得到老家宅基地的一部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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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海玉 经纪人

    不能,如果原地上附着物存在,你能继承附着物(也就是房屋主体),因为你是城市户口。你对土地没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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