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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十年前花四千元预购单位福利房,婚后支付余款二千元,并取得房产证,十

男方十年前花四千元预购单位福利房,婚后支付余款二千元,并取得房产证,十年后男方提出离婚,该房产现在增值十万元,请问增值部份夫妻双方该如何分割?请问增值部份夫妻双方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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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婚前房产属个人,婚后房产要看谁出钱购买的房产。如果是共同出钱是共同财产。婚姻法规定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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