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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上网想退房却被要求交两月房费作为违约金,我该怎么办

各位专家,大家好。 我是在北京的一名租房者。我于5月30日于某物业租房公司,租房一间,押一付三,加上每月的卫生费和网费,我一并交齐。但是,居住至今,物业租房公司依旧未提供网络服务,我多次与其交涉,总是说尽快,或者说今明两天。 由于工作性质,我非常需要网络,因此我提出来要求退租,但是他们说,退租可以,扣除两个月的房费作为违约金,这也的确是合同上规定的。其合同上通篇都是租房人的责任和义务。 我该怎么办。我个人认为,是他们公司首先没有提供网络服务,违约在先,我才不得不退租。我这样说对不对?其实,说到底,只要能提供网络,我都无所谓,但是没有网络,我的工作的确受很大影响。 请各位专家给个建议,谢谢。 或者,如果我去消费者协会投诉,能够保证我两个月的房费不被扣吗?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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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还得看你租房时是否有书面合同,专门约定房东提供网络哦.若有约定,违约责任在房东,你可以退房并要求他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无约定,你单方退房解约,并你得承担违约赔偿责任的.请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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