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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 请吴门桥街道相关工作人员按物管条例指导工作

       世茂运河城尚运苑小区自2017年11月2日递交成立业委会申请。因当时街道负责指导工作的须*要求,尚运苑南北区是同一个尚运苑小区,共用一个物业公司,所以尚运苑南北区需要一起成立业委业。而2018年5月8日尚运苑已经公示业委会委员报名公告的时候,街道通知召开紧急会议。5月9日会上,街道接替须*负责指导工作的张**表示尚运苑南北区需要分开成立业委会,却不能提供任何相关文件。        在众多业主通过12345、、市长信箱反映此问题之后,相关部门也非常重视。据姑苏区住建局物管处朱科长讲,物管处特别约谈了相关负责人,及物业公司负责人。提出了三个步骤: 1、街道应当及时召开相关人员座谈,拿出《物管条例》规定应当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文件,来证明尚运苑南北区确实是分开独立的两个小区。 2、因之前街道工作人员的犯了错误,我们重点不是追责,而是改正,要把问题解决。 3、工作经验不足,应当按照相关条例、法规来尽快地接着把筹备业委会已经做完的工作继续进行下去。 这是一个非常负责任的举措!     5月23日,业主致电街道张**,他表示没有接到要出示文件的指示。后来业主讲是物管处朱科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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