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网 > 上海房产问答 > 公司股东提出借款未加盖公章,用作公司业务周转,是否可算作是公司借款?

公司股东提出借款未加盖公章,用作公司业务周转,是否可算作是公司借款?

请问 房地产公司全体股东提出借款,但是未加盖公司公章。借款用途为公司业务周转,但是该房产公司未记账,无具体账目可查。公司股东已经易人,如果算作个人借款则会面临巨大损失,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设法算作为公司借款?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9****0 热心网友

    原则上需要加盖公章的不知道你们借款合同上怎么说的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