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房产网 > 深圳房产问答 > 深圳其他 > 深圳法律纠纷 > 与上家在中介撮合下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买卖合同的书面签订不意味合同成立并有效,请问买受人的抗辩理由成立吗?

与上家在中介撮合下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买卖合同的书面签订不意味合同成立并有效,请问买受人的抗辩理由成立吗?

与上家在中介撮合下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由于上家有贷款及抵押(中介没有验证,本人通过交易中心查证),致使合同无法进入交易程序而不能履行。中介承诺买受人不构成违约(有书证)。但此前中介和买受人签订了“佣金确认书”,载明佣金的数额及缴付日期。缴付日期为“签订买卖合同当日”。现中介据此将买受人告上法庭:要求买受人按约缴付“佣金”。买受人认为:不动产以登记才生效。佣金的取得必须是完成交易登记后。买卖合同的书面签订不意味合同成立并有效,因此,中介要求支付佣金的做法不合法。请问买受人的抗辩理由成立吗?谢谢!

暂无回答

别着急!专家正在赶来回答问题的路上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