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房产网 > 广州房产问答 > 广州贷款 > 广州过户更名 > 我们夫妻双方自愿把共同财产(房屋)用约定书的形式写明给儿子,但产权不更

我们夫妻双方自愿把共同财产(房屋)用约定书的形式写明给儿子,但产权不更

我们夫妻双方自愿把共同财产(房屋)用约定书的形式写明给儿子,但产权不更名那这个房子儿子能拿到吗?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8****7 热心网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所以该协议有效,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离婚不影响该协议的效力,所以在更名后你儿子可以得到该房产。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