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夫妻双方都是青岛集体户口,一方在青岛交社保超过2年,一方在外省交社保,准备在青岛买首套房。可以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么?谢谢。 [青岛]
全部1个回答
-
您好,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申请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其配偶具有青岛市户籍,在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贷缴存标准的,可合并计算其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配偶申贷资料:涉及异地缴存的还应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证明、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以及申贷时点前12个月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因看不到您的缴存明细,最终贷款资格的审核、贷款额度的确定、个人信用的查询需持相关材料,根据房价(二手房根据房龄)、首付比例、还款能力等综合因素,到拟办理贷款的公积金管理处现场审核。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