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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遗产继承中所需的《亲属关系证明》还要另行公证吗?

我的户籍在广西某市,所继承的房产在广东省某市,广东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要我把已办好的《亲属关系证明》(社区和街道办均已盖章的)再拿到广西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去公证一次,而广西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认为因是国内的房产,无需对这个《亲属关系证明》再另行公证,只有涉外的房产才需公证,所以不予以公证,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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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3 热心网友

    公证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公证机关就有公证的义务,不公证可以到司法机关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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