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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审批流程更改后如何办理[西安]

你好:    我咨询经济适用房审批流程更改后如何办理?我是2011年7月份在西大街116号市房产交易大厦一楼领取了经济适用房申请表,预约2012年5月交表,现在审批流程更改后,我也填报了中低收入调查表。现在请问:    1、我需不需要重新去区房产办领取申请表?    2、那预约交表时间需不需要重新预约?    3、有没有新的审请流程?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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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您好!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经济适用住房审批,接上级部门通知,我中心对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程序进行了调整。给您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申请家庭在2011年11月25日后可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业务。(人才市场集体户口申请购买西安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和个人具体交表处请在2011年11月25日之后拨打029—87619420咨询)。届时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批将按照社区受理、街办初审公示、区住房保障中心复审公示、市住房保障中心终审审公示的三级审批、三次公示程序办理。如果您户籍所在地社区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的家庭较少,预约交表时间有可能提前。届时《西安市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可能要调整,您可在2011年11月25日之后拨打029—87619420具体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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