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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08年购一商品房,开发商在无任何载体告知的情况下,在距我房子直径不

我于08年购一商品房,开发商在无任何载体告知的情况下,在距我房子直径不到五米处建了一座配电房是否属变更无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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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按你所述的内容,可以分以下几种情况:一、配电房是否在你小区规划红线以内,如果是在红线以外,那么基本上很难认定他人有侵害你的权利了。二、如果红线以内的配电房的建设,是在你原来房产建设规划时已经同时被批准的,那么这种情况通常是合法的。三、如果红线以内的配电房是后来批准建设的,就涉及到你的知情权问题了的。这是因为:(一)通常情况下,红线以内的土地属于业主共有,在你的共有土地上建设建筑应当经过你的同意。(二)有关部门在批准建设前,一般会要求建设单位做环评,在做环评时环保部门会举行听证,听证时就会通知你们了。如果举行听证,又不通知你,自然也侵害到你的权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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