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房产网 > 天津房产问答 > 天津其他 > 天津法律纠纷 > 我在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县城买了一套商品房,可开发商却迟迟不交房,我说合同上第九条逾期交房支付违约金的问题

我在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县城买了一套商品房,可开发商却迟迟不交房,我说合同上第九条逾期交房支付违约金的问题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在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县城买了一套商品房,购房合同上注明2010年2月28日交房,可开发商却迟迟不交房,问了他们,说是供水站没有解决水的问题,我说合同上第九条逾期交房支付违约金的问题,开发商却说:要违约金?没有。你们爱上哪告哪告去。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办?那个小区现在约有150户业主,如果开发商拒付的违约金,算起来将近30万,他们拒付,怎么办?

暂无回答

别着急!专家正在赶来回答问题的路上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