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我们是于2004年3月3日签的合约,约定于3月9日交易受理。可是现在已经是12日晚[福州]
我们是于2004年3月3日签的合约,约定于3月9日交易受理。可是现在已经是12日晚了,由于卖方不想卖,一直拖延时间,至今还未办理交易受理,买方也一直催中介,而中介只是说我们帮你再催一下,你说这样下去到底什么时候才能解决?我想问一下,象卖方这样算不算违约,买方的押金是否可以退还?应该会有相应的补偿对吧?象这样的买方是不是只能一直等待?到时候房子没买成,钱又一直押在中介,这样的损失谁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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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违约责任怎么划分
答: 具体看违约时间内容,如果合同中有对违约条款划分的按照合同来,没有的可以起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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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家拖延交易过户时间算违约吗?
答: 算违约,根据合同约定,如果合同约定了具体的过户时间,而卖家在规定的时间无故未协助办理过户手续的构成违约,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方式向卖家主张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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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家拖延交易过户时间算违约吗?
答: 根据合同约定,卖家故意拖延交易过户当然算是违约,需要向守约方赔偿损失,每天按照合同价格的万分之五作为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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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时买方违约,卖方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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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时买方违约,卖方怎么办?
答: 买方违约,首先要确认买方是确定要违约了,并且留存他的信息及录音,第一步肯定是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就签解除协议,并扣除买方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