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协议离婚,协议中规定房子归女方(是婚前财产,男方的名字)
4月份协议离婚,协议中规定房子归女方(是婚前财产,男方的名字),男方一直未给女方过户,房产证在女方手中,男方可以挂失补办么?如果挂失补办他可以把房产证上的名字改成他父母么?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女方该怎么办?需要搜集哪些证据?
全部1个回答
-
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配合过户
相关问题
-
我是2011年6月协议离婚的,离婚时双方无共同财产,男方婚前财产房子归
答: 由产权人决定
-
协议离婚后发现妻子名下还有房子,属婚前财产吗?但现有的自建房各半分配,
答: 根据你的陈述,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未分割的,可以要求分割
-
我和前妻离婚了,离婚协议书上约定把房子卖掉(是我个人名下的婚前财产),
-
4月份协议离婚,协议中规定房子归女方(是婚前财产,男方的名字)
答: 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配合过户
-
我是2011年6月协议离婚的,离婚时双方无共同财产,男方婚前财产房子归
答: 由产权人决定
-
第一次结婚时买的房子,离婚协议时一方拥有房子,并给过另一方补偿金,房产证已办,再婚需否办婚前财产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