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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公积金提取-公积金在天津,15年在重庆用异地公积金贷款买房,目前房产证已经下来,但由[天津]

公积金在天津,15年在重庆用异地公积金贷款买房,目前房产证已经下来,但由于贷款,原件质押在银行,但是天津这边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原件,只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就是不行,但是原件在银行,不会给我们,这是不是一个死题吗?跟没开通异地公积金没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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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您好,《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中关于购外地房提取的有关政策要求如下: 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外购买已取得产权的自有住房,且具有所购住房座落城市户籍或在所购住房座落城市工作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针对此项政策做出了以下规定:职工购买外地住房的,应提供相应购房资料,同时还应提供房地产权证及职工所购住房坐落城市的户籍证明或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出具的职工于所购住房坐落城市工作的证明。 2.根据《房屋登记办法》“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根据房屋登记簿的记载,缮写并向权利人发放房屋权属证书。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房屋权利的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等。” 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解读,其内涵就是“有什么权利,持什么证”。职工向银行申请贷款购房,银行无房屋所有权,应办理抵押权登记并持有《房屋他项权证》,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后,房产证应由房屋买受人收执。基于上述原则及提取政策要求,异地购房提取应提供产权证原件。但由于各城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个别城市存在贷款后收押产权证的特殊情况。鉴于职工的特殊情况,请职工提供以下资料到管理部柜台审核: ①加盖房屋所属地房管局调档章或公章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②抵押产权证原件的相关部门出具抵押产权证情况证明,并加盖部门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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