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网 > 上海房产问答 > 我如何主张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

我如何主张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

我是城镇户,妻子是农村户。婚后妻子以本村村民的名义审请了一处宅基地,并已建好,所有的钱都是我出的。现在妻子已不在,我们也无儿女。我妻弟是本村村民,他知道我是城镇户,伙同本村委要求我把地上的房产底价买给他,宅基地无偿过户给他,村委也说今后的拆迁我不能享受宅基地补偿。请问1.村委的话有道理吗?如有道理我应该怎样维护自已的权利。 2.我能不能把宅基地过户在我的名下。3.我这种情况比较特殊,法律是如何规定的。谢谢 我要解答

暂无回答

别着急!专家正在赶来回答问题的路上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