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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个人所得税问题[福州]

房东有套经济适用房,双证齐全,满五年,想出售。但他前阶段又在别处买了第二套房子,正在装修,产权证未办,这种情况房东算不算已拥有两套房子呢?我的理解是产权证未办,应该还不算拥有两套房子。 请专家帮忙解释。按十一月份出来的政策看,这种情况出售第一套经济适用房是否要交个人所得税?按多少来交?我买他的房子,他实收,我交税,如果要交我又得多付交易成本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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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7 热心网友

    虽然产权证未办,但你的购房合同已经在交易所备案登记了,所以这种情况仍按“拥有两套住房”计。所以理论上你出售第一套房子时,个人所得税都是不能免的。如果能提供完整原值凭证,就按照净收益20%缴纳个税,如果没有完整凭证,就按转让收入1%缴纳个税。如果卖方是实收,那原先卖方需支付的税费也就由你来付了,这当中主要是个人所得税这一项金额比较大,如果是委托中介交易的话还有卖方的中介佣金,其它还有印花税和交易手续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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