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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丈夫婚后申请了经济适用房,目前已经通过了审批,可以购买经济适用房,

我和丈夫婚后申请了经济适用房,目前已经通过了审批,可以购买经济适用房,但还没有开始摇号和拿到房产证,如果这个时候离婚的话,我能得到相应的财产平分,那离婚后我丈夫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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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成 热心网友

    经济适用房好啊,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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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4 热心网友

    一、婚前购买的商品房,此处商品房指已经在婚前付清购房款,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二、使用权性质的房屋由一方在婚前承租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夫妻哪方名下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三、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处理:(一)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在婚前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按照中国的国情,父母给子女买房签订书面房屋赠与合同的可能性很小,一般认为:父母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一人名下的,是单独赠与给子女,属于子女的婚前财产,将房屋产权登记在子女及未来媳∕婿共同名下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二)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四、婚前以一方名义购买的按揭商品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归还贷款的,在离婚时已经取得房屋完全产权的(一)婚前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那方是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权利义务由该方承担;(二)婚前由一方名义支付的首期属于支付方个人财产;(三)房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四)由取得该房屋产权的购房一方按照(一)——(三)的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五、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的,法院不对房屋的所有权作出判决,只能判决房屋由谁使用,等到取得所有权后另行起诉,解决最终的所有权归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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