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违约 因贷款-我是大连市居民,在今年4月份通过中介,与卖方签订了购买二手房合同。合同规
我是大连市居民,在今年4月份通过中介,与卖方签订了购买二手房合同。合同规定:总房价50.5万,首付2.5万,其余部分从建行商贷。在办理商贷合同时,卖方也配合到银行签字。贷款已经审批下来了。可是,卖方现在不承认合同规定,反悔不卖房。理由是:我首付太少,建行贷款不合理。应该只给我7成贷款。为此,买房投诉到银监会。银行要收回贷款!我起诉卖方,法院会支持我们签订的合同吗???我该怎么办???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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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二手房屋贷款是根据“二手房评估价”作为参考。所谓评估价是根据当时的市场情况,通过银行指定的专业评估机构进行房产价值评估而计算出来的。商业贷款30%,公积金贷款40%,二手房交易,房屋抵押给银行贷款有比例限制的。但你们违反比例签订的合同,属于双方过错,都要承担过错责任的。你与对方如果不协商提高首付比例,或协商不成,法院按贷款比例规定,也不好支持你们继续履行合同的。请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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