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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时在中介看上一个两房一厅的房子报价为47万,当时中介的人说此房子中

我当时在中介看上一个两房一厅的房子报价为47万,当时中介的人说此房子中需要付5万元首期,其余的可在银行代款,并帮我们核算所有费用在8万元左右,这份合同是不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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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1 热心网友

    一、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1条的规定,所谓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需要,或出于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可见,夫妻共同债务有两个条件,一是时间条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二是目的条件:为了共同生活。二、关于房屋按揭贷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1条、第23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同样,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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