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网 > 北京房产问答 > 北京其他 > 北京法律纠纷 > 租赁合同有效期内,2标的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产权手续。

租赁合同有效期内,2标的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产权手续。

我是粮食局解体后下岗的职工。我下岗后没有下享受应有的住房福利。就一直住到粮站。但2008.10.1简阳市粮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粮站出租个李某作营业用。租期25年。但粮食局到现在还没有解决我们的住房问题。我们就一直住在粮站。李某至今没使用过粮站。我们住在粮站他也从来没过问过。但2009.4.9简阳市粮食局将粮站委托给拍卖公司拍卖。拍卖公司给出的瑕疵告知:1.·标的已出租,在租赁有效期至2033年9月3日。租赁合同有效期内,买受人不享受租赁收益。2标的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产权手续。本乡的白某获的了竞拍.他们有竞拍的资格么?粮食局不安排我们下岗职工的住房问题,而切我还是残疾人士。白某还贴出告示 要我们这个月搬出去!请律师给我想想办法!

暂无回答

别着急!专家正在赶来回答问题的路上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