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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15年7月-16年1月在青岛交过几个月的住房公积金,农业户口,后来一直没有交,现在我已回到潍坊工作,个人想提取以前交过的公积金,请问可以吗?我需要带什么材料呢?谢谢! [青岛]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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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勋 经纪人

    你好,解除劳动合同(断交公积金)半年后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持本人身份证,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以及银行卡一张,到当地公积金处申请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潍坊公积金处地址是:东风街东方路东100米路南,阳光大厦东临。希望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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