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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地税以及房管局,谢谢[福州]

请问: 1、如果通过淘宝司法拍卖购买了住宅,个人所得税应该如何计算?是按百分1.5,还是百分3? 2、拍卖的被执行方是家庭唯一住宅而且满5年的,能否和正常的二手房交易一样免收个人所得税? 3、另问,如果被执行方无法联系上,但确实是唯一住宅且满5年的,应该如何提供免征个税材料?可以由购买方根据法院提供的被执行方的身份信息前往房管局调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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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0 热心网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3号)规定,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是指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纳税人(有配偶的为夫妻双方)仅拥有一套住房。根据《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榕地税发〔2006〕173号)规定,“唯一住房”的确定依据是纳税义务人本人提供房屋产权部门出具的证明或唯一住房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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