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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初卖了政府分给我个人的拆迁安置房,婚后四年后他在昆明找了一个固定的小三,他因为户口迁到我家乡要分一套房子

我当初卖了政府分给我个人的拆迁安置房,房子给他出资做生意,婚后帮他还了几万他们家欠下的债,婚后四年后他在昆明找了一个固定的小三,朋友都见过,他们还在昆明做过两次流产术,可没有人能给我作证,他现在也不离婚,想霸占财产,他因为户口迁到我家乡要分一套房子,我离婚能不能争取到?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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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户口到签到你那里了 肯定有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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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0 热心网友

    已经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已经有法律效力,没有资格分房屋财产。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1〕18号)规定: 第十八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规定: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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