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网 > 上海房产问答 > 上海卖房 > 上海业主风险 > 2011年7月花了2万转让费接了店,当初转让有甲方房东、乙方转让人、丙

2011年7月花了2万转让费接了店,当初转让有甲方房东、乙方转让人、丙

2011年7月花了2万转让费接了店,当初转让有甲方房东、乙方转让人、丙方受让人3方签订的转让合同请问我能索赔转让费吗?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v****6 热心网友

    看你们三方的转让合同是如何约定的,若明确约定了租赁期限,则期满房东收回,房东不承担赔偿转让费问题;若转让合同中没有明确租赁期限,则房东或原转让方应承担一些补偿责任。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