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房产网 > 青岛房产问答 > 青岛租房 > 青岛合租 > 你好,我是今年刚来青岛的大学生,年前我刚和别人合租了一个房子,宁夏路街道办事处的人就来通知我到你们局租赁中心办个什么备案,请问办备案有什么好处?办理这个手续需要交100元登记费吗?[青岛]

你好,我是今年刚来青岛的大学生,年前我刚和别人合租了一个房子,宁夏路街道办事处的人就来通知我到你们局租赁中心办个什么备案,请问办备案有什么好处?办理这个手续需要交100元登记费吗?[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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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8 热心网友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是房屋使用权的依法公示。房屋租赁登记不仅是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管理的有效手段,而且对维护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房屋租赁纠纷、以及维护社会治安等都有积极作用。 房屋租赁办理登记备案,是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国家住建部《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九条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青政办发[2010]23号文件的规定,房屋租赁应到房屋租赁登记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根据鲁价费发[2002]171号和青价费[2002]189号文件,收费标准为: 住宅:100元套次 非住宅:每次120元至350元(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下每次120元;建筑面积100-500平方米每次150元;建筑面积500-1500平方米每次200元 ;建筑面积1500-3000平方米每次300元;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每次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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