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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04年我家租了村里个人的一块地建起了养猪场,因为当时关系挺好就没签合同,如果搬可以让他们赔偿吗

在04年我家租了村里个人的一块地建起了养猪场,可是没几年现在他让我们搬,因为当时关系挺好就没签合同,如果搬可以让他们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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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9 热心网友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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