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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临终前写了一份遗嘱大体是房子

我父亲临终前 写了一份遗嘱 大体是房子产权归次子所有 其他人没有继承权 我妹妹 母亲都签字了 但有哥哥很多年没来往 请问父亲遗嘱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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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嘱中可以对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有无进行一个分配,是具有效力的{VIEWLIST}合法生效的遗嘱特征: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4、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5、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如果遗嘱人没有事实死亡,而是在具备相关的法律条件下,经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遗嘱也发生法律效力,利害关系人可以处分遗嘱当事人的财产。如果在短期内遗嘱人重新出现,那相应的财产可以退还遗嘱人;如果时间较长,类如超过两年以上以及财产出现了无法退还的情况,则受益人应当对遗嘱人的基本生活在其受益的范围内提供帮助,但法定义务人不受此限。{VIEWLIST}我国关于继承权的原则  一、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继承权的原则  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的原则主要有以下表现:  第一,凡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均为遗产,全得由其继承人继承。  第二,继承人的继承权不得非法剥夺或限制。  第三,继承权为绝对权,任何人都负有不得侵害的义务。  二、继承权平等原则  (一) 继承权男女平等  (二)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继承权平等  (三) 在遗嘱继承和遗赠中保护老、幼、残疾人的利益  依《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处分其财产时,遗嘱中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  (四) 遗产分割不能侵害未出生人的利益  按照《继承法》的要求,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以保护被继承人死亡后出生的子女和利益。  (五) 承认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  我国《继承法》中特别规定了遗赠扶养协议。公民可以与无法定扶养义务的自然人或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以保障受扶养人的生养死葬。  三、互谅互让、团结和睦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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