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婆给我们一套房子,当时是公房,请问我你们有诉讼的理由吗(从结婚到回迁前一直承诺房子是给我们的)
我们结婚时,公婆给我们一套房子,当时是公房,结婚二年后,房改取得房产证是公公名字,动迁回迁时,公公又把回迁房写成他的名字,请问我你们有诉讼的理由吗(从结婚到回迁前一直承诺房子是给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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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你好,是可以的,具体需要分析详细内容,是有权参与房屋分割的,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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