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我想咨询新政中关于本市固定合法住宅的界定。我和妻子在婚前贷款购买一套房子,房子只写的妻子的名字,现在还在还贷款。我是平度市农村户口。根据新政:我是否符合落户的政策,谢谢![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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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18】13号)中规定的“合法固定住所”的范围由公安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共同研究确立后,将在《实施细则》中具体明确。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18】13号)规定,本市户籍人员可将户口迁移至城镇范围内合法固定住所。平度,胶州,莱西,即墨户籍人员,在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办理迁移落户。具体办法将在《实施细则》里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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